本报4月26日讯(通讯员 王洪涛 李传伟)东平县《东平湖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规划(2020-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获省人民政府批复以来,受到全县人民热烈欢迎,引起了巨大反响。为尽快推进规划有序实施、科学实施,发挥好规划的指导作用,进一步强化全域管控,统筹城乡发展,4月20日至23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专班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创新思路,把党史学习教育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组织开展了《规划》成果宣贯与回访调查活动,邀请规划编制单位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以下简称中规院)团队向相关部门、单位、沿湖乡镇和湖区群众宣贯规划成果,并虚心听取和收集相关反馈意见。
中规院团队以上门访谈的形式,先后向县发展改革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水利局、公用事业中心、文化和旅游局、农业农村局、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宣贯东平湖规划中的生态保护任务、高质量发展目标、建设管控要求、近期实施项目、部门考核指标等重点内容,并针对如何加快推动东平湖规划有效实施展开讨论。
期间,中规院团队赶赴沿湖乡镇,同银山镇、老湖镇、旧县乡、斑鸠店镇、戴庙镇等乡镇开展座谈,宣贯东平湖规划实施过程中的属地责任和建设要求,对各乡镇的项目类型、选址和建设时序提出指导,为有效衔接正在开展的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起到了重要作用。
中规院团队还深入走访湖区群众,同各移民社区和村庄的居民热情交流,详细了解湖区群众生产生活中的诉求,宣传东平湖生态保护的重要意义,为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理念,推进东平湖规划实施筑牢基础。
通过本次宣贯和回访调查活动,东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中规院团队详细了解了各部门和乡镇的实施计划、项目安排,以及湖区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为高效、有序推进东平湖规划实施提供了坚实保障。东平县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进一步细化规划实施路线和工作安排,高质量完成东平湖规划的各项实施工作,把东平湖建设成为生态湖、水利湖、文化湖、富民湖和幸福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