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杨绍荣)为深入贯彻实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幸福河湖重要指示精神,扎实做好我区美丽示范河湖建设,全面提升河湖面貌,高新区拟将凤凰河(凤凰社区西门-龙泉路桥段)打造为2021年省级美丽示范河湖,并积极开展了相关工作。
4月15日上午,市河长制办公室组织各县市区、功能区河长制办公室业务人员参加了全省美丽示范河湖建设视频会议。省河长制办公室依据《山东省省级美丽幸福示范河湖评价标准及评分细则》进行了详细解读,明确了建设任务总体要求、关键要素、赋分标准及时间节点,为下一步工作指明了方向和重心,极大地推动了高新区省级美丽示范河湖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