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4月19日讯(最泰安全媒体记者 辛启 通讯员 王猛 王文韬)“感谢司法所领导的关怀,我一定好好治疗,争取早日康复,以后一定要遵纪守法,做一个合格公民”。2021年4月12日上午,东庄镇北鄙村村民赵某某带着一面锦旗来到司法所表达着对工作人员的感激之情。
赵某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日前顺利解除矫正。赵某某在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以来,一直严格按照社区矫正监督管理要求接受矫正,表现较好。2020年12月份,赵某某在上班途中遭遇车祸,当即被送往医院治疗。司法所王所长在了解其情况后,立即与赵某某联系,对他进行心理疏导和帮助,告知赵某某要安心治疗,如果需要法律咨询和援助,可以与司法所联系。并积极与村法律顾问对接,指派村法律顾问上门解答相关法律知识。
2021年2月5日,司法所工作人员和村法律顾问一起到北鄙村,看望因车祸在家康复的社区矫正对象赵某某,并送去了慰问品。工作人员详细询问了赵某某的病情及身体状况,告知其要积极治疗,好好恢复,抛开一切思想负担,好好接受矫正,做一个遵纪守法,对社会有用的公民。
近年来,东庄司法所一贯重视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心理疏导,坚持教育改造和热心关怀相结合的矫正模式。在日常工作中,依法管理、以情动人,不断提高全体矫正对象的思想觉悟,争取让每一名社区矫正对象既能认识错误好好表现,又能为他们回归社会后做一名合格的公民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