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4月19日讯(最泰安全媒体记者 王玉)今天,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49次主任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唐福泉主持会议,副主任张书盈、刘学保、曹步山、辛海明,秘书长朱杰出席会议。
会议研究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34次会议的建议议程和日程,决定于4月27日召开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34次会议,会期1天。会议的建议议程是:一是审议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泰安市献血条例(草案)》的议案;二是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2020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三是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办理市人大常委会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和专题询问有关问题情况的报告;四是听取市政府关于全市脱贫攻坚工作情况的报告;五是听取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全市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六是听取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全市就业促进“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的报告;七是对任命的有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020年度述职述法情况进行评议;八是表决人事任免事项;九是其他事项。
会议研究人事任免的有关事项;研究提请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34次会议审议的有关材料;审议《泰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对任命的有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020年度述职述法评议工作的实施方案(草案)》;听取有关专门委员会对市政府关于泰人办发〔2020〕17、18、23、25号文件办理情况的意见;听取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关于全省地方立法工作会议精神的汇报;听取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关于《山东省东平湖生态保护和发展促进条例》起草情况的汇报;听取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关于开展2021年部门预算备案审查工作的汇报;听取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关于全市反家庭暴力“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暨性别平等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各委室有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