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4月11日讯(最泰安全媒体记者 董文一 通讯员 穆帅)为确保制度刚性执行,维护住房公积金资金安全及广大缴存人的合法权益,今年以来,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加强资料真实性审核力度,严格把关,已查处33起骗提行为。目前,相关涉案人员已被警方行政拘留、罚款,骗提情况也将通报至缴存人所在单位,并纳入个人征信,把当事人列入公积金“黑名单”,3年内不得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
住房公积金作为一种专项住房储金,是一项“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福利政策,用于贷款买房、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等用途。近年来,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规范管理,优化业务办理流程,简化提取资料,为缴存人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带来极大方便。但“减证便民”一系列举措,让不良中介及个别缴存人侥幸认为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有机可乘,骗提手段花样百出,给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的公积金提取审核带来极大压力。
据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征管科工作人员介绍,工作人员近期发现有使用伪造、变造结婚证骗提住房公积金的违法犯罪行为。一名市民携带相关手续来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且手续齐全。核查过程中,工作人员发现市民出示的结婚证字迹模糊,照片拍摄的不自然。为了确保材料属实,工作人员带市民到经办室进一步核实信息。“我们一边详细询问具体信息,一边对他说明使用假证将承担的法律责任。该市民在听完后,拿起桌上的结婚证立刻要离开。他这一反常行为引起我们注意,立刻对该市民使用证件电子信息进行再次核查,最终确认,该市民使用的结婚证件是伪造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中心工作人员以此类推,通过梳理这些信息,共发现了33件使用假证骗取住房公积金事件,业务办理地点涉及我市多个县市区,这些证件都被用于结婚证异地提取住房公积金,且虚构的对象都是广西、四川、安徽等省。最终经民政部门核实,33个证件均为假证。“这些涉事人员所谓的外地对象、结婚照片都是假的,很多是听信非法中介诓骗收钱后办理,这样往往得不偿失。”工作人员也提醒广大缴存人,一定要自觉遵守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切勿听信非法中介的误导宣传,以非正规手段违法违规骗提公积金,切勿以身试法,否则将面临严重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明确规定: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对提供虚假材料骗提住房公积金的中介机构或其他组织及个人,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发现线索后,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查处。对涉嫌伪造及使用购房合同、发票、不动产证书、结婚证等虚假证明材料的组织和个人将严肃依法惩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工作人员表示,中心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理住房公积金提取等业务,提醒广大缴存人不要轻信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的蛊惑,同时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非法中介机构和个人利用虚假资料骗提住房公积金的行为进行监督、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