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4月11日讯(通讯员 王建军)近日,市人防办结合工作实际,及时制定出台《市人防办人防工程安全生产驻点监督实施方案》,落实4项措施,抓实人防工程安全生产驻点监管工作,确保人防工程安全无事故。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明确南北疏散干道、902人防工程等驻点人防工程安全监管职责。根据市安委会工作部署,制定阶段工作计划,及时派驻驻点监管人员,指导驻点监管人员加强驻点监管。实行“日小结周报告”制度,驻点监管人员结合人防工程实际情况,细化工作安排,每日填写工作日志,每周将监管情况报派出单位,市人防办及时梳理汇总,调整安排工作任务。及时开展督导,驻点监管工作人员发现问题或隐患,第一时间督促企业整改。对重大隐患直接报派出单位,提请启动执法程序,督促企业按时整改。发现问题或隐患不在本部门职责权限范围内的,及时报告并提请派出单位移交具体监管职责部门处理,紧盯抓好整改落实。严格纪律要求,明确要求驻点人员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廉政纪律,做到驻点不添乱、监管有法度,不得干预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推动驻点监管工作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