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要闻·时评 上一版3  4下一版
乡村善治背后的“信用密码”
全市机构编制工作会议召开
市司法局举办开放日活动
最低工资容不得“歪脑筋”
教室秒变“午休室”的教育启示
泰安6个乡(镇、街道)上榜省级耕地保护激励乡(镇、街道)名单
如何跑出旅游复苏“加速度”
我市客运行业“打非治违” 专项整治持续进行
泰安海关助力地方服装品牌走出“国际范儿”
卫生从脚下起步,文明自你我做起。
  
  版面导航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21年3月30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泰安6个乡(镇、街道)上榜省级耕地保护激励乡(镇、街道)名单

 

本报3月29日讯(最泰安全媒体记者 李皓若)近日,省自然资源厅公布了《山东省2020年度省级耕地保护激励乡(镇、街道)名单》,推选出150个耕地保护成绩突出的乡(镇、街道)予以奖励,我市共有6个乡(镇、街道)上榜。

据了解,此次评选是省厅根据《山东省耕地保护激励暂行办法》,在综合考虑各市耕地保护任务、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期中考核、耕地保护制度创新、因土地违法问题被约谈问责等因素的基础上,确定了全省有耕地保护任务的激励乡(镇、街道)名额分配方案。我市上榜乡(镇、街道)分别为龙廷镇、楼德镇(新泰市),汶阳镇、孙伯镇(肥城市),东疏镇、八仙桥街道(宁阳县)。每个上榜乡(镇、街道)省厅给予奖励资金100万元。

根据相关规定,激励资金来自省级调剂补充耕地指标收益,“取之于土”也要“用之于土”。乡(镇、街道)得到的激励资金,只能用于3种用途:农田基础设施后期管护与修缮,主要用于农田范围内的沟、渠、路、井、桥、涵、闸、电等基础设施的管护与修缮;耕地开发和耕地质量提升,主要用于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建设,培肥地力;永久基本农田建设与保护,主要用于保护标志标识的更新更换。禁止用于单位和个人发放工资、津补贴或奖金等支出。

 
3上一篇  下一篇4  
 
   
   
   
Copyright@2000-2011 CQNEWS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