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日前审议通过了《山东省慈善条例》。其中提出,山东将进一步推动慈善领域“放管服”改革,完善慈善组织准入条件、程序。
山东明确,在办理社会组织设立登记时,符合条件的可同步登记为慈善组织,为申请人提供简化手续、缩短审批时限等便利;推动民政、财政、税务等有关部门实现信息共享,为慈善组织依法获取非营利性组织免税资格、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提供便利。
□均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