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3月15日讯(通讯员 侯军)近年来,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东平县委编办“三强化三提升”,依法规范机构编制管理,扎实推进机构编制工作法定化。
强化政策宣传,提升法制意识。通过工作调研、座谈会、微信群等多种手段,向部门单位印发政策明白纸,同时选派业务骨干到党校面向领导干部开展机构编制业务培训,重点围绕《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和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政策法规知识开展宣传,切实增强机构编制法制意识,强化部门对机构编制管理的知情权。
强化建章立制,提升规矩意识。制定出台《编委工作规则》和《编办工作细则》,强化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统一领导,从总体上明确了机构设置、职责任务、会议制度事项,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建设。认真落实机构编制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将机构编制报告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年度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内容,严防虚报瞒报、逾期不报等行为,实现机构编制报告常态化,切实增强机构编制权威性严肃性。
强化联动配合,提升规范效力。强化与纪检监察、组织人社、财政审计等部门间的协作关系,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建立健全机构编制监督管理长效机制。着眼于推动部门更好履职尽责、聚焦主责主业,主动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和巡察机构的协同联动,同时将机构编制执行情况纳入巡察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内容,增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