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俊宇环卫设备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982328413175P,法定代表人:殷灿志):
你公司“违法占用新泰市西张庄镇车庄村集体土地建设厂房”一案,我局已立案调查完毕。因你公司一直拒不配合调查并刻意躲避送达,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行政处罚告知书》予以公告送达。本机关拟对你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9019平方米集体土地;2、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建设的建筑物和设施;3、处以246572.4元罚款(大写:贰拾肆万陆仟伍佰柒拾贰圆肆角整)。
你公司如对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内容有异议,可自公告之日起65日内向本机关提出陈述、申辩意见或者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或者听证申请,视为你公司自动放弃上述权利。
你公司如需领取书面的《行政处罚告知书》,可与案件承办机构联系。
联系人:赵宁
联系电话:0538-7220060
联系地址:新泰市综合执法大队西张庄中队
新泰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