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2月25日讯(最泰安全媒体记者 王玉 通讯员 王婵媛)20日,经省档案局审核、通报,泰安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被评为2020年度山东省档案工作业务建设示范单位,是泰安市直机关唯一一家“示范单位”。
近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严格按照档案法和《山东省档案条例》的有关要求,规范做好档案管理工作。为切实改善档案保管条件,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对档案室进行了改造升级,满足了防盗、防光、防鼠、防虫、防尘、防潮、防火和防高温的各项要求;将档案管理、查阅、鉴定、销毁等制度制作成宣传展板装框上墙,使全体人员对有关制度要求一目了然,确保档案管理工作有章可循;购置了计算机、打印机、扫描仪等数字化档案管理设备,满足档案信息化管理的需要;编制了《1985年—2019年泰安市人大常委会全宗介绍》,完成了对全部历史档案的数字化扫描,能完整、系统地提供档案资料为利用者服务,延长了档案的寿命,方便了检索和利用,维护了档案的安全。
档案室建设是整个机关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工作人员表示,今后,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将更加努力地按照党和国家对档案工作的有关要求,狠抓基础业务,完善服务功能,进一步提升档案管理水平,形成档案工作不断发展的良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