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月14日讯(最泰安全媒体记者 董文一)近日,山东省仲裁发展促进会发布《关于公布2020年度全省仲裁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泰安仲裁委与济南仲裁委、青岛仲裁委、淄博仲裁委、潍坊仲裁委、威海仲裁委6家仲裁委被评为2020年度全省仲裁工作先进单位。同时,泰安仲裁委员会立案秘书徐贞、新泰分会工作人员石刚被评为2020年度全省仲裁先进工作者;王鲁平、王征、汪涛、赵志远、朱兆瑞5名仲裁员被评为2020年度全省优秀仲裁员。
近年来,泰安仲裁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服务先行、以合为上”理念,紧紧围绕服务全市经济和社会高质量发展这个中心,突出制度推行和规范化建设两大重点,加快将仲裁工作融入法治政府建设、融入招商引资和营商环境建设、融入多元化解纠纷机制,在仲裁理念、业务拓展、案件管理、制度建设等方面不懈努力,扎实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多项亮点工作获得国家和省、市表彰。2016年,泰安仲裁委被国务院法制办确定为全国仲裁“两化”试点单位;在2017年全国仲裁“两化”试点工作会议上,泰安仲裁委多项亮点工作获通报表扬;2018年,泰安仲裁委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在第二届中国中等城市仲裁机构发展高端论坛上,泰安仲裁委以《拓展仲裁分支机构 服务县域经济发展》为题向全国仲裁机构推广了工作经验;2019年,泰安仲裁委进一步构建了全覆盖的仲裁网络,推动仲裁工作向基层延伸,打造了“枫桥式仲裁委”的泰安样板,荣获全省仲裁工作开拓创新奖;2020年,开展的“十百千万”服务工程相关经验做法被司法部、《法治日报》、省司法厅予以推介。选送的3篇优秀案例入选司法部司法行政(法律服务)案例库。今年,“学习强国”平台先后发布《泰安仲裁委多元化解纠纷促进社会治理》《“仲裁确认”化解房地产领域历史遗留问题》等4篇通讯报道。
2020年,泰安仲裁委统筹疫情防控和推进仲裁事业发展,继续保持了快速健康发展的好势头,全年受理仲裁案件1512件(全省第4位);标的额14亿元,收取仲裁费650万元(全额交财政),同比分别增长103%、34%和21%,分别是2015年的7倍、2.7倍和3.9倍;办案质量稳步提升,案件审限结案率、调解和解率分别达96%和70%,为优化营商环境、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出了积极贡献,打造了“公信如泰山”的仲裁服务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