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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新闻发布会召开
解读医保政策 推进惠民措施落地

 

本报11月9日讯(最泰安全媒体记者 张艳红)11月6日,2021年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征缴工作新闻发布会举行,对群众关心的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时间、缴费标准、征缴方式及相关政策进行了解读。

记者在发布会上了解到,2021年居民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标准仍设定两个档,一档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70元,二档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80元。未成年人、在校学生按照一档标准缴费,享受二档缴费的医保待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对象上,我县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对象主要由我县行政区域内不属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的城乡居民;已取得宁阳县居住证,且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非本县户籍居民;随父母(至少一方取得宁阳县居住证)居住的非本县户籍未成年子女三类人员构成。

据介绍,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将继续提高财政补助标准,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新增3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550元。参保居民应于12月20日前集中缴纳,外出务工人员可延长至2021年2月底。错过集中缴费期的,须缴纳个人缴费和财政补助标准之和。发布会上,对新生儿参保缴费政策进行了明确,新生儿出生后六个月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超过六个月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按新参保自出生年度起补缴。

对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即时帮扶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财政资助参保人员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仍由财政按照一档缴费标准全额给予补贴。对自愿按照二档标准参保缴费的政府资助人员,可在集中缴费期内向税务部门缴纳两档标准间的差额部分,政府资助部分由财政按规定予以补贴。

发布会上还明确了2015年以来符合参保条件未及时参保或中断缴费的补缴政策以及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方式。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担当作为,狠抓落实,织密基本医疗保障网,筑牢基金安全防火墙,深化医疗保障重点领域改革,推进各项惠民措施全面落地,全力推动我县医疗保障事业实现高质量发展。”县医疗保障局党组副书记、局长朱忠琢说,医疗保障是事关人民群众健康福祉的重大民生工程,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重要的“压舱石”,作为事关人民群众健康福祉的重大民生工程,近年来县医疗保障局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全县基本医疗保障体系不断完善,医疗保障水平持续提高,管理服务提质增效,医疗保障事业实现了健康持续发展。同时,通过优化医疗保障公共服务,提高运行效率和服务质量,大力推行服务事项下沉,畅通业务衔接渠道,全面提升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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