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1月3日讯(通讯员 刘康)今年以来,市司法局着力打造“投资泰安、稳如泰山”最优投资环境的名片,全力做好服务保障企业高质量发展各项工作,完善工作程序,改进工作方法,创新工作载体,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取得明显进展,市场主体的满意度、获得感不断提升。
聚焦优化法律政策环境
增强营商环境政策稳定性和预期性
市司法局加大对市政府常务会议议题前置审查力度,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规定的重大决策事项,严格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程序;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履行公平竞争审查,确保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议题合法合规。强化合法性审核,今年以来,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核涉企行政规范性文件5件,备案审查县(市、区)政府和市直部门涉企行政规范性文件4件,确保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合规,有效增强政策稳定性和预期性。同时,审核市政府会议纪要53件,合同协议23件,有效杜绝了法律风险。加强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机构队伍建设,全市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制定率、法制审核率均达100%。落实涉企行政案件部门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涉案部门负责人全程参与涉企行政案件处理,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全面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全市两级人民法院共受理涉企业行政案件48件、开庭23件,涉案部门负责人出庭应诉23件,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
聚焦优化政务服务环境
严禁行政执法“一刀切”
市司法局着力打造柔性执法“泰安标尺”,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公布泰安市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细化工作标准和要求,为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提供操作指引。实行差异化环保执法监管,明确10种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首次出现非主观轻微违法、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减轻和免除行政处罚;明确6种环境违法行为减轻处罚的情形。有序推进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涉及民生项目、涉外贸出口订单、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实施差异化管控措施,不搞“一刀切”。建立安全生产轻微违法不予处罚机制,对符合条件非高危行业企业违法行为实行“首次不罚”“首次轻罚”。实施分类监管,对违法违规频次高的企业加密执法监管频次。全面启动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市(县)142个政务服务事项实施告知承诺制审批,有效降低了企业群众办事成本。完善“接诉即办”机制,建立“一把手”负责制,压缩办理时限,强化考核奖惩,着力提升“接诉即办”时效,截至目前,12345热线平台受理“接诉即办”工单按期回复率100%、群众满意率96.8%。
聚焦优化法治社会环境
提升服务保障企业发展能力
市司法局在市行政审批中心设立“律师法律援助”窗口及“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窗口,建立“泰安市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微信群”,为全市上市公司与律师团队建立沟通对接机制。整合优秀律师、公证等法律服务机构,建立“全市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法律顾问团”,打实“法律政策宣讲、合同文本审查、高端法律服务、建立长效机制”系列组合拳,服务保障企业发展。成立破产管理人协会,引导13家律师事务所参与“僵尸企业”破产、重组,依托债权人代理人、破产案件管理人等身份,为破产企业职工安置等问题提供近15个解决方案。完善诉调衔接机制,市中级人民法院调解分流案件占到立案案件的10%,调解效能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水平进一步提高,承诺一般知识产权侵权案件平均18个工作日办结,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平均40个工作日办结。建成覆盖市、县、乡三级的知识产权仲裁受理服务网络。创新“互联网+政务服务”新型工作模式,通过授权合作形式开展不动产登记与公证业务联办,群众满意率达100%。